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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全国医药系统防范计算机病毒的几点规定

时间:2024-05-19 09:10:39 来源: 法律资料网 作者:法律资料网 阅读:90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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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全国医药系统防范计算机病毒的几点规定

国家医药局


关于全国医药系统防范计算机病毒的几点规定

1990年9月19日,国家医药局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医药管理局(总公司),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:
自去年以来,计算机病毒在我国迅速蔓延。据不完全统计,全国四十万台微机中,约有70—80%感染了病毒。据有关部门通报目前国内已经出现“国产化”的或自行研制的“国产”计算机病毒。国外敌对组织也扬言要通过计算机病毒,破坏我国重要的计算机系统。国内敌对分子已开始利用计算机病毒制造政治影响。如从国内某高校传出的一种“国产”病毒,破坏了某省计划委员会计划经济研究室1949年以来,全国经济计划指标数据、全省计划指标以及该省会城市136个企业的经济数据。我系统中南地区某骨干企业的生产监测管理信息系统,去年受到“十三号星期五”病毒的破坏,造成该系统瘫痪。严重地干扰了正常的生产和工作。因此,对计算机病毒的蔓延,必须给予高度重视。
近几年来,医药系统的计算机应用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。建成了一批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、工业计算机控制系统、CAD系统和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。绝大部分企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也都配有数量不同的计算机,并在工作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一日遭受计算机病毒的破坏,轻则干扰工作,重则破坏软件和信息资源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。为有效地预防病毒感染,限制病毒蔓延,减少损失,保证计算机应用工作的顺利进行,特作如下规定:
一、各单位必须加强对计算机人员的政治思想和纪律教育,树立“敌情”观念;严格执行有关防范措施和规定。
二、要求各单位指定一位计算机管理监察员,负责计算机病毒的监察和清除工作。
三、对本单位现有的计算机及软盘作一次病毒感染情况的认真检查。对已受到感染的计算机及软盘应立即进行隔离,停止使用。没有受到病毒感染的计算机和软盘,应立即用新软盘作好备份。
四、为保护全国性信息系统的数据,要求各地上报、交流的软盘,在上报或交流前要进行病毒检查。软盘送出单位,要对无病毒感染负责。没有在本单位计算机上使用过的软盘,使用前要作病毒检查,确认无病毒后,才可使用。
五、禁止使用不知来源的软盘和程序;也不要随便在情况不明的微机上使用本单位的软件,以防感染。
六、如果从其他单位复制软件,应注明来源和复制日期。以便在发现问题时查明来源。
七、建立疫情报告制度,一旦发现异常情况,除须及时向当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厅(局)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外,还要向国家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报告。并对病源予以隔离。以便及时采取措施。
上述规定,请各医药单位认真执行。


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《国家开发银行头寸资金运作会计核算办法》的通知

国家开发银行


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《国家开发银行头寸资金运作会计核算办法》的通知
国家开发银行




各厅局、直属单位,武汉分行:
根据《国家开发银行头寸资金运作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现调整和增设“卖出回购债券”等会计科目和核算手续,请遵照执行。

国家开发银行头寸资金运作会计核算办法
根据《国家开发银行头寸资金运作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制订《国家开发银行头寸资金运作会计核算办法》。
一、头寸资金运作会计科目设置
513“同业拆入”
本科目核算内容按照开行财会〔1994〕99号文的规定执行。
517“金融性公司拆入”
本科目核算内容按照开行财会〔1994〕99号文的规定执行。
514“拆放同业”
本科目核算内容按照开行财会〔1994〕99号文的规定执行。
518“拆放金融性公司”
本科目核算内容按照开行财会〔1994〕99号文的规定执行。
519“卖出回购债券”
本科目核算我行卖出所持有的债券,约定于一定期间后,以预定的价格或收益率(回购利率),将该种债券全额购回的交易。
本科目按债券种类和购买债券单位进行明细核算。
本科目属负债类科目,余额在贷方。
本科目列试算平衡表第2页第17行,对应资产负债表中的“同业拆入”项目。
524“买入返售债券”
本科目核算我行买入某种债券时,约定一定期间后,以预定的价格或收益率,再将该种债券全额返售的交易。
本科目按债券种类和购买债券单位进行明细核算。
本科目属资产类科目,余额在借方。
本科目列试算平衡表第2页第18行,对应资产负债表中的“拆放同业”项目。
526“自营库存证券”
本科目核算我行买入或卖出政府债券(包括国债、金融债等流通债券)时的交易。我行采用实际成本记帐法核算。
本科目按债券种类进行明细核算。
本科目属资产类科目,余额在借方。
本科目列试算平衡表中第2页第19行,对应资产负债表中的“拆放同业”项目。
二、头寸资金运作有关损益帐户设置
917“证券销售”
本科目核算我行在债券现货交易中的销售收入、销售成本及差价。
本科目按证券种类分年度进行明细核算。
本科目属损益类科目,期末应无余额。
本科目列试算平衡表第5页第26行,对应资产负债表中的“未分配利润”项目。
在损益表中“营业收入”项下“手续费收入”后,增设“证券销售差价收入”项,反映本行证券销售的差价收入,发生亏损用负数表示。
在年度损益明细表“手续费收入”下增设“四、证券销售差价收入”项,发生亏损用负数表示。
在903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科目下,增设“债券利息收入户”。
本明细户核算发生债券回购和债券现货交易时产生的利息收入。
本明细户列国家开发银行年度损益明细表“金融企业往来收入”的第9项。
在904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科目下,增设“债券利息支出户”。
本明细户核算发生债券回购和债券现货交易时产生的利息支出。
本明细户列国家开发银行年度损益明细表“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支出”的第6项。
三、头寸资金运作会计核算手续
(一)拆借资金的核算手续
1.拆借资金的核算手续按照开行财会〔1994〕133号文的规定执行。
2.拆借资金利息的核算手续
拆借资金的利息,整月的按月利率计算,零头日期按积数计算。
(1)拆出资金的利息核算:按照拆出资金的本金、期限和利率计算出应收的利息,填制“计算利息清单”一式二联,一联加盖业务公章送拆借单位,一联留存,并根据有关凭证编制借、贷方记帐凭证,会计分录;
借:存放中央银行款项—存款户
或:××科目—××户
贷:金融企业往来收入—拆放同业利息收入户
—拆放金融性公司利息收入户
(2)拆入资金的利息核算:根据拆出单位的利息清单,经审核无误后,根据有关凭证编制借、贷方记帐凭证。会计分录;
借:金融企业往来支出—同业拆入利息支出户
—金融性公司拆入利息支出户
贷:存放中央银行款项—存款户
或:××科目—××户
(二)债券回购的核算手续
1.正回购的交易:卖出某种债券时,根据债券回购的合同或协议,编制借、贷方记帐凭证。会计分录:
借:存放中央银行款项—存款户(卖出价)
贷:卖出回购债券(卖出价)
按约定日期购回该种债券时,会计分录;
借:卖出回购债券(原卖出价)
金融企业往来支出—债券利息支出户 (回购与卖出的差价)
贷:存放中央银行款项—存款户 (实际回购价)
或:××科目—××户
2.逆回购的交易:买入某种债券时,根据债券回购的合同或协议,编制借、贷方记帐凭证。会计分录:
借:买入返售债券(买入价)
贷:存放中央银行款项—存款户(买入价)
按约定日期全额返售该种债券时,会计分录;
借:存放中央银行款项—存款户(返售价)
或:××科目—××户
贷:买入返售债券(买入价)
金融企业往来收入—债券利息收入户 (返售与买入的差价)
(三)债券现货交易的核算手续
1.买入、卖出债券时的核算手续:
(1)买入债券时,根据批准文件编制借、贷方记帐凭证。会计分录;
借:自营库存证券
贷:存放中央银行款项—存款户
或:××科目—××户
(2)卖出债券时的核算手续:卖出债券时,根据批准文件编制借、贷方记帐凭证,会计分录:
借:存放中央银行款项—存款户
或:××科目—××户
贷:证券销售
同时,计算并结转已销售债券成本。
计算公式:
某种债券加权平均单位成本=(期初结存债券实际成本+本期买入债券实际成本)/(期初结存债券票面总额+本期买入债券票面总额)
本期卖出债券的实际成本=本期卖出债券票面总额×债券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结转卖出该种债券的实际成本,会计分录:
借:证券销售
贷:自营库存证券
月终,将证券销售差价收入结转至本年利润。会计分录:
借:证券销售
贷:本年利润
发生债券销售差价亏损时,作相反分录。
2.认购、兑付债券时的核算手续:
(1)认购债券的核算手续:
购买某种债券时,根据批准文件编制借、贷方记帐凭证,会计分录:
借:自营库存证券
贷:存放中央银行款项—存款户
(2)兑付债券的核算手续:
购入的债券到期兑付时,按照发行利率计算出应收取的利息,根据有关凭证编制借、贷方记帐凭证,会计分录:
借:存放中央银行款项—存款户
或:××科目—××户
贷:自营库存证券
金融企业往来收入—债券利息收入户



1998年12月14日

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

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


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

第61号



《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》已经2013年7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

局长 杨栋梁

2013年7月17日



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



一、必须依法设立、证照齐全有效。

二、必须确保防爆、防火、防雷、防静电设施完备。

三、必须确保中转库、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满足生产安全需要。

四、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。

五、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和危险工序持证上岗。

六、严禁转包分包、委托加工和违规使用氯酸钾。

七、严禁超范围、超人员、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。

八、严禁高温、雷雨天气生产作业。

九、严禁违规检维修作业和边施工边生产。

十、严禁串岗和无关人员进入厂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