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批准发布《安全型防虫蛀剂》等六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通知
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
环发[1999]68号
关于批准发布《安全型防虫蛀剂》等六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局:
为促进保护环境产品的开发和使用,统一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技术条件,现批准发布《安全型防虫蛀剂》等六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。
技术要求的编号、名称如下:
1、HJBZ4-1999 水性涂料(代替HJBZ04-1994)
2、HJBZ8-1999 洗涤剂(代替HJBZ08-1995)
3、HJBZ32-1999 安全型防虫蛀剂
4、HJBZ33-1999 低辐射彩色电视机
5、HJBZ34-1999 低污染型轻型汽车
6、HJBZ35-1999 植物纤维一次性餐具
以上技术要求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《水性涂料(HJBZ04-1994)》和《无磷织物洗涤剂(HJBZ08-1995)》同时废止。
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三日